上诉人(原审原告):董士军,男,汉族,1963年10月12日出生,住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张荣伟,江苏汇建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孙森林,江苏知本律师事务所律师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):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,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611-612室。法定代表人:丁敏,该公司董事长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跃祥,江苏行真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: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,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昌平生命园路23-2号1幢6层6001、6002、6003、6005、6006、6007、6016、6018、6020号。法定代表人:戴日成,该公司董事长。被上诉人(原审被告):江苏新景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国飞尚城众区13幢605-608室。法定代表人:杨淏,该公司执行董事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孙宁连,上海市建纬(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委托诉
了解详细>>申请人某装饰公司(以下称甲方)与被申请人某单位(以下称乙方)于一九九六年底签订装饰装修合同,由甲方承包乙方所属酒店的室内装饰工程,合同中对工程款的拨付、工程变